部门组成:社会合作处由产学研工作科和培训工作科组成。
部门职责:负责制定产学研合作工作的相关制度;负责搭建与有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高的企业的合作平台;负责搭建好双证书的合作平台,配合各二级院根据专业需求引进认证项目;负责校内学生学历提升、职业技能培训及认证等相关工作;负责对外培训工作的拓展与实施等,以及部门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的制定。